一小时后,小金华的家中,胡顺唐、夜叉王和葬青衣围坐在一张圆桌前,小金华特地还给修罗准备了一把椅子,说这是对客人的尊敬,不管对方是人还是动物,只要是贵客就应该有一张属于它的椅子。三人一狼看着小金华遣人送来了一盘盘可口的菜肴,不乏有价格昂贵平常人连问都不敢问的东西,例如松茸、极品双头鲍等等东西。
菜肴上齐后,小金华又开了一瓶红酒,在胡顺唐用手遮住自己跟前的高脚杯后,小金华笑道:“这是苏维浓红酒,虽然很多人没听过,但这可是新西兰麦克雷酒庄的上等货,现在我是这种酒的中国代理商,我是个对酒很挑剔的人,不过这种酒真的不错,你们可以试试。”
苏维浓红酒、麦克雷酒庄。这两个词语为什么会那么熟悉?似乎在哪儿听说过,胡顺唐扭头去看小金华手中的那瓶红酒,就连那酒瓶自己都觉得非常眼熟,但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。小金华以为胡顺唐听完自己的话,对酒有兴趣了,举瓶又要倒,被胡顺唐用手背托起酒瓶道:“我真的不喝酒,发过誓的,行业规矩,见谅。”
小金华见胡顺唐这么说,不再勉强,又来到夜叉王身边,夜叉王也表示不喝,脸上的怒气还未消散,就在小金华准备给葬青衣倒酒时,葬青衣却直接一把将那红酒瓶拿了过来,撩开了自己的蒙面布,对着瓶口一口气直接将那瓶红酒给灌下了肚,随即一抹嘴巴,皱紧眉头道:“好……”
小金华见葬青衣一口气将红酒全部喝完,哈哈大笑夸奖葬青衣是女中豪杰,但随后笑容停止了,因为葬青衣说了四个数字加一个汉字:“2004年。”
小金华何其聪明,立即意识到葬青衣说的是这酒的灌装年份,而先前自己拿瓶的时候,手抓着瓶子葬青衣隔那么远也看不到,就算是最后她仰头喝酒时,写有灌装时间的文字也在下方,她根本无法看到。
“奇人……”小金华转身又进屋拿了一瓶酒,这次是白酒,他还刻意将标签都扯了下去,装在一个普通的陶瓷酒瓶之中,葬青衣见他拿了类似白酒的瓶子前来,脸上有了笑容。胡顺唐和夜叉王对视一眼,只能苦笑——葬青衣的酒量是他们两人有目共睹的。
葬青衣拿过小金华递过来的那瓶酒,喝了一口后,就说了四个字:“笛女大曲……”
说完,还在小金华惊讶的时候,又喝了一口,而且是猛喝,紧接着眼珠子一转道:“1988年!”
小金华看着手中装有四川大足所产的“笛女大曲”的陶瓷瓶子,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,这酒算不上什么老酒,是在建国后1976年才建的厂,最早也是生产名为“龙岗”的酒,1988年才改了笛女酒厂这个名字,而自己手中这一瓶正是当年第一批出厂的白酒。
“奇人!真的是奇人!没有想到真有这样的人存在!”小金华惊讶道,又看向胡顺唐和夜叉王,心中寻思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儿都具备这种能力,那么这两位必定也不是什么普通人?虽说之前就有判断,不过他们到底会什么还不知道。
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并不知道,他们在小金华的心目中,完完全全就是那种职业的寻宝猎人,而办这桌酒席的目的,就是想在吃饭间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有本事,是否是碰巧在找那张地图的江湖骗子,没有想到第一次试探,葬青衣就让他大吃一惊。
“对了,还不知道三位怎么称呼?靠什么谋生呀?”小金华话中的意思很明确,就是说到这时候了,你们两位也该露一手吧?
夜叉王冷笑一声,指着前面那面离自己还有五六米远的墙壁冷冷道:“小金华,我可以一拳把你的脑袋打下来,再不出第二拳的情况下让你的脑袋飞到那面墙角下,你信吗?”
小金华笑道:“信,当然信……”
小金华虽然如此说,但也没有离开夜叉王的身边,势必想要夜叉王表演一下。胡顺唐知道为了那张秘图有些事情不得不去做了,只得点头向夜叉王示意,让他露两手,适可而止就行了。
夜叉王“嗯”了一声,也不起身,猛地拔出了匕首,从小金华的后背绕到前身,随即将匕首回鞘,拿起筷子夹了块肉放进葬青衣的碗中,葬青衣大口吃完,直接伸手拿出夜叉王的匕首,将离自己最近的烤乳猪切成两半,拿起左边一半就开始大啃起来。
小金华看着葬青衣,正在笑,又准备奉承两句,在身子微动的时候,自己的外套从前到后竖着裂成两半,裤子的皮带也随之断裂,慌忙一把伸手将裤子给提住,脸色已经没有先前那么好看,赔笑道:“原来这位是用刀的……行家!”
夜叉王不答话,吃的也甚少,只顾着给葬青衣这个口称“不吃肉没力气”的女孩子夹肉,除了肉类之外,她几乎什么都不吃,剩下的就只有喝酒了,完全没有一个正常女孩儿的模样。
桌子另外一头的胡顺唐笑眯眯地看着小金华道:“我比较笨,学了点太极拳而已,要不,你打我两拳试试?”
小金华赶紧举起一只手晃动着,另外一只手还提着裤子道:“不用了不用了,见识了见识了,几位还是好吃好喝,我先去换件衣服,失陪了。”
“哎哟喂,是吗?如果我想打两拳试试,您愿意吗?”此时一个声音从阳台方向传来,胡顺唐、夜叉王和葬青衣一听那声音,包括在椅子上坐着的修罗都齐齐扭头去看,看那从阳台上慢慢走过来,穿着一身白色西服,手持一束鲜花的莫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