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顺唐身体失去平衡,抬脚踢向皇正蓝,反手抓了剩下四支棺材钉组成的长枪,利用枪身支撑住了地面,再借着撑向地面的那一股蛮劲,几个起跃,跳向十来米开外的一个异民肩头。
胡顺唐双脚落定,将棺材钉重新组合到长枪的尾部,看着站在那一动未动的皇正蓝道:“前辈,你输定了,我已经发现了你和金毛鼠之间的秘密,不过我也很感谢你严格遵守自己定下的游戏规则。”
皇正蓝不语,只是用手轻轻抚摸着金毛鼠的背脊。
“你本人根本就是个瞎子对吧?”胡顺唐轻声道,皇正蓝的眼珠子一动,身子微微抖了下,胡顺唐又道,“眼珠子能动,不一定代表能看见,我记得在异术之中要能驾驭动物,最费力的就是挑选那个最有灵性,最能明白自己心思的动物,大多数人都选择狗或者猫之类与人较为亲近的动物,因为这样用异术控制毫不费力,而要控制其他动物,必须要作出某种交换。”
皇正蓝呼出一口气来,脸上有了笑容:“不错,我还真的以为你是半桶水。”
“当然,异术者不可能对所有异术都面面俱到,我也一样。”胡顺唐将长枪横在自己的胸前,看着皇正蓝手中的金毛鼠,“我推测,你是将视力和力量转化到了金毛鼠的身上,以鼠眼代替自己的眼睛,这就是为什么金毛鼠不管在身上如何爬行,目光总是会直视你的原因,因为你本人压根儿就看不见。”
“你猜对了一半……”皇正蓝收起了脸上的笑容,抓着手中的金毛鼠放在了自己肩头,“反正你死定了,干脆对你实话实说吧,我为了干掉你,犯了最大的禁忌——我抽了自己的魂魄,灌入了他的体内,这和那些赶尸的用的分魂术大同小异,只不过他们是分,我是灌,我实验了很多次,一万只老鼠之中才挑中了这么一只可以承受,就像是珍霓哥一样,他体内承载的可是我亲儿子的灵魂!嘿嘿!”
胡顺唐脸上的表情僵硬了,这个老家伙是个纯疯子吗!?这么说除了皇镶蓝之外,他还有一个儿子,他将那个儿子的灵魂强制灌入了珍霓哥的体内,难怪珍霓哥会显得那么有灵性。
“黄福、黄祸……”皇正蓝喃喃道,念着自己两个儿子的名字,“我的老婆生下他们之后,就死了,无论我用什么办法,都无能为力,我甚至想过用异术来复活她,可是复活过来,她不可能是原来的她,我求助过其他的异术者,大家都不愿意触犯禁忌,但说白了,谁愿意帮助一个无亲无故的人呢?同行都是仇人,会那种禁忌的人,担心我会因此而学到那种术……我很聪明的!我就自己学!”
皇正蓝从那天之后,开始四下翻查学习那种灌体的禁忌之术,他养鼠多年,干脆就从身边入手,在自己的大儿子黄福五岁的时候,他冒险抽取了黄福的生魂,生生灌入了那只日后被命名为珍霓哥的耗子体内。实验很成功,但自此之后他也失去了自己的大儿子,实验的当天,他用铁链绑着自己两个儿子,让他们背诵三字经,告诉他们谁先背完,谁就不用做这个实验。黄福比黄祸聪明多了,很快背诵完毕,但这正是皇正蓝要的结果,他需要一个聪明的儿子来冒险,于是他挑选了已经吓得尿了裤子的黄福,接着当着发出恐惧惨叫的黄祸的面,亲手杀了黄福,在黄福死去的瞬间,剥离了他的生魂,灌入了那只耗子的体内……
从那天开始,黄祸就疯了,看见皇正蓝就会下意识尿裤子,也许是双胞胎的心灵感应,黄祸总是与珍霓哥变得形影不离,一起吃饭,一起玩耍,一起睡觉,直到珍霓哥被皇正蓝亲手送给冥耳,因为他需要冥耳给自己找到更详细的灌魂办法,原因在于他觉得杀死一个人的同时才能剥离生魂有点残忍,会见血,有没有更方便的办法呢?冥耳毕竟是个异术者的情报组织,在拿到珍霓哥之后很快给了那种秘术的办法,只是皇正蓝没有想到,竟然会是那么的简单。
“对于要灌魂的物体,原本灵魂拥有者必须要有适应的阶段,也就是说,如果要将生魂灌入老鼠的体内,又能自由提取和控制,只能每日三餐生食老鼠,从头到尾连毛都得吞进去。可是我担心那情报有误,于是只能委托黄祸来试试了……”皇正蓝轻描淡写地说,仿佛用自己的儿子来做实验,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,若是夜叉王在场听到这番话,估计皇正蓝已经被砍成碎片了。
皇正蓝开始强迫黄祸一日三餐生吞老鼠,一直吃了三年,三年后黄祸终于扛不住了,哀求着父亲把自己和老鼠融合。实验成功,黄祸的生魂和老鼠的生魂融合,互相可以交换,可偏偏因为皇正蓝太注重生魂的交换,而忽略了黄祸身体方面的锻炼,导致黄祸除了控鼠杀人之外,本体战斗力还不如一名稍有力量的成年人。
“异术者这个行当需要牺牲,牺牲才能换来成功。”皇正蓝张开嘴巴,作出要吞掉金毛鼠的样子,“我没有想到,你会比情报中还要强,至少脑子灵活太多,所以我只能用最后的手段了!”说罢,皇正蓝瞪着那双怪异的眼睛,直接将手中抓着的金毛鼠塞入了口中,活生生吞了进去。胡顺唐看着皇正蓝的咽喉处凸起,金毛鼠身体的形状顺着咽喉向下爬行着,随后到了胸口,再到胃部……